- 应使用EN60107-1:1997的“三纵条信号”
- 应进行影像控制调整,以获得最大的功耗
- 应以EN 60065在4.2.4)订的定义进行声音设定

EN 60065 是针对声音、影像及类似电子产品的安全要求。此标准是依据RTTED (1999/5/EC), LVD (2006/95/EC) 及 GPSD (2001/95/EC) 指令下的调和标准。在RTTED 及LVD指令范围内的影音产品必须符合此标准, 方能在产品上标示CE。 若您的产品必须依照此标准评估以降低可能因为不符合而被要求停止销售的风险, 瑞祺可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此外,公司行销不符合法令要求的产品则会有受到欧洲主管机关财政处分的风险.
EN 60065:2002 + A1 + A11 + A2 +A12可能影响先前采用EN 60065:2002 + A1 + A11评估设备符合性的额外要求: